本文内容: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肃宁县防雷减灾工作,减轻、避免雷电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气象灾害防御条例》《防雷减灾管理办法》《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办法》《河北省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肃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安全工作的通知》,规范肃宁县防雷安全工作。 《通知》规定气象部门要做好雷电监测、预报预警信息发布工作,加强对雷电灾害防御工作的组织管理和雷电灾害调查鉴定工作,开展防雷安全检查指导;对存在防雷安全隐患的单位和个人,责令其整改;会同有关部门监督防雷装置的检测工作。 《通知》要求气象部门要广泛开展防雷科普知识的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媒体,积极向公众宣传防雷安全政策法规、防雷安全知识、防雷安全技能等,使防雷科普知识深入农村、学校、企业、社区、街道,不断提高全民防雷减灾与自我防护能力,提高全社会依法防雷、科学防雷、主动防雷的意识。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