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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證監會對再度對中介機構開出巨額罰單,這次受罰的是老牌內地券商招商證券的香港子公司。 2019年5月27日,香港證監會發布公告,對招商證券(香港)有限公司(下稱“招商證券香港”)作出譴責,並處以罰款2700萬港元,原因是其在擔任中國金屬再生資源(控股)有限公司(00773.HK,下稱“中金再生”)上市申請的聯席保薦人時沒有履行其應盡的責任。招商證券香港這張2700萬港元的罰單,也是近年來香港證監會對內地券商開出的最大罰單。 此前,3月14日香港證監會對中金再生的另一位聯席保薦人瑞銀(包括UBS AG及UBS Securities Hong Kong Limited)三罪並罰,在三宗上市申請中因沒有履行應盡責任而被處以3.75億港元的罰款,這也是目前香港證監會開出的最大罰款金額。 在港股IPO過程中,港交所在放低企業上市門檻的同時,對公司的信息披露、中介機構盡職履責提出更高的要求。2019年以來,香港證監會對保薦機構失職的事項多次開出上億元的大額罰單,明正典刑以對中介機構勤勉盡責嚴格要求。 中金再生造假,兩家保薦人遭重罰 招商證券香港是招商證券的子公司,招商證券2018年年報並未對這家子公司的經營情況進行披露。年報顯示,招商證券的投行業務去年營收13.96億元,在各大業務中占比12.33%。港澳臺及海外營收6.85億元,2700萬港元的罰款將對招商證券的香港業務營收產生一定影響。 招商證券香港和瑞銀吃巨額罰單的公司中金再生於2009年6月22日在聯交所上市,至2016年2月4日被摘牌。聯交所對取消中金再生上市地位的考慮主要是公司涉嫌造假而得以首次上市,在招股章程中嚴重誇大業務及利潤,公司上市後仍繼續造假,公司管理層的誠信等因素。 盡管中金再生已退市,但涉嫌造假發行引發證監會對保薦機構的持續調查,歷時三年終於在近期對瑞銀和招商證券香港分別宣布處罰結果。香港證監會認為,招商證券香港與瑞銀在中金再生的上市過程中,存在三個方面的不足。 一是對已撤銷註冊的客戶的盡職審查不足。在中金再生2008年6月2日提交IPO申請前,瑞銀發現中金再生其中一名最大的內地客戶A公司已在2007年3月被撤銷,卻繼續與中金再生簽訂銷售合同。 招商證券香港是在2008年11月成為中金再生的聯席保薦人,盡管進入該項目較晚,但香港證監會認為,招商證券香港負有進行盡職審查的獨立責任,但有關證據顯示並未就中金再生相互矛盾的問題采取任何步驟。 二是對第三方付款的盡職審查不足。這項責任主要發生在2008年11月瑞銀擔任中金再生的獨家保薦人時期,瑞銀並未核查相關付款交易的相關文件。 三是對中金再生的供應商及客戶的盡職審查不足。香港證監會表示,沒有證據顯示瑞銀和招商證券香港曾核實受訪供應商的電話及身份。 香港證監會重罰中介機構 近年來,香港證監會對中介機構在發行過程中未盡責的事項開出多張巨額罰單,對市場造成震懾的效應。 博大資本行政總裁溫天納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市場參與者包括投行、律師、審計和監管機構,都有很強烈的問責精神,發行一旦出現問題,懲罰會很嚴重。 因保薦人缺失的原因,2019年3月14日香港證監會對美林遠東(Merrill Lynch Far East Limited)罰款1.28億,對摩根士丹利亞洲罰款2.24億,對渣打證券罰款5970萬元,對瑞銀罰款3.75億元並吊銷牌照一年,一天之內開出近8億的天價罰款。 瑞銀的3.75億巨額罰款涉及的是在三宗上市申請中未盡職,包括中國森林(00930.HK)、天合化工(01619.HK)以及中金再生,同時瑞銀被禁止擔任保薦人一年,保薦人被吊銷牌照兩年。 招商證券香港在中金再生發行時的負責人也在之前被香港證監會處罰。2月27日,證監會執法公告顯示,招商證券香港前負責人吳亦農因違反《操守準則》及《保薦人指引》被暫時吊銷牌照,為期18個月。 公告稱,招商證券香港是2009年某項上市申請的其中一名保薦人,而吳亦農時負責監督執行該項上市申請的保薦人主要人員。結合5月27日的披露情況,當時被處罰原因正是中金再生的IPO項目。 除了招商證券香港外,不少內地券商近年來也因不同原因吃下多張罰單,合法合規、勤勉盡責的原則需要更加重視。2019年3月18日,中銀國際證券在銷售投資產品時違反監管規定被罰1000萬港元,2月18日國信證券香港因違法有關打擊洗錢的監管規定被罰款1520萬港元。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