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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哈通社4月9日消息,歐亞經濟委員會已經批準歐亞經濟聯盟使用統一特惠關稅的條件和程序的章程。該文件旨對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提供幫助,使用的特惠關稅包括:對部分來自發展中國家的產品僅需繳納進口關稅的四分之一和對部分來自最不發達國家的產品免稅進口。該章程規定了屬於發展中國家和最不發達國家的分類標準以及使用特惠稅率的商品類別和使用稅率的必要條件。歐亞經濟委員會貿易部部長表示,目前“發展中國家”事實上與歐亞經濟聯盟國家相比,經濟條件更好且能夠確保本國產品具有更高的競爭力,對於此類國家提供額外優惠,其實是對聯盟成員國生產商的不公平。特惠關稅制度的新規定,對特惠稅率的使用提供了更為客觀的分類標準。此外,為防止國內生產商因特惠進口的急劇增加而產生損失,該章程還規定可以臨時暫停使用特惠稅率。 (本文内容不代表本站观点。) --------------------------------- |